1926年24歲的 Jan Tschichold。Photograph: Thames and Hudson
最近忙完之後,重新讀 Jan Tschichold 的《The Form of the Book》。現根據其中的部分論文,將主要的一些傳統排版和字體使用的規則和 Tschichold 的觀點歸納成系列。保守派設計愛好者比如我,對於這些規則十分鐘愛,但設計至上者們也許對條條框框不屑一顧。無論何種情況,領會精神或者循規蹈矩,都僅供參考。
中世紀之前,段落的分隔使用「¶」符號(Pilcrow,「段落符號」,如今天的「§」)。儘管當時文字並不分成「段落」,因此該符號在文字中間,通常用紅色,表示意思的轉折(很像中國小學語文的「分段」符號)。中世紀,段落開始形成,但仍然保留了使用「¶」段落符號的習慣。由於要保持紅色,因此該記號由專門的工人(rubricator)在排字印刷結束後專門標記上。因此排字工通常將每段開頭空下來,留位置給分段符號。由於負責做記號的工人經常缺席,人們發現段首的空格(em quad indention 或 indent)作為標記,不用紅色符號也已足夠,這就形成了我們今天段首的縮進,一般大小為1 em。(由此推想,中文當初開始橫排,開段的空兩格也大該由此西文習慣而來。)
1498年:《The Golden Legend》。Image:
gregorcles@Flickr
頂格與加大行距無法取代縮進
對於前人的花哨風格撲之以鼻,人們開始簡化這些「花樣」。於是在19世紀末,英國排字者首先開始摒棄段首縮進,開始使用頂格的段首。這一風格因為一些主要書商的採用,逐漸推廣開來,並被報紙、小冊子、雜誌等低廉印刷品大量採用。Tschichold 認為此法並不能代替原有縮進的功能,不值得效仿。報業的排字者通常在兩段之間的行距隨意加多兩到三點,取代縮進的作用,這樣破壞了文字整體的美感。有時一段的末尾剛好是句號,他也會不分上下文的將其分段,加入行距;有時則會疏忽而忘記增加行距,影響了整個理解和閱讀。
Tschichold 進一步闡釋,讀者通常比起段首,讀到段尾時已經相對沒有那麼興緻勃勃。頂格段首會讓讀者覺得自己仍然在閱讀類似的內容,因此不僅使讀者逐漸失掉興趣,也掩埋了作者良苦用心的分段。這一看似使文章整齊一致的開端方式,卻影響內容的理解和傳播,成為頂格分段的最大缺陷。Tschichold 也提到另外兩種儘管少見但更加令人心煩的分段方式:一是用一條長線分隔,這樣不僅粗暴的打斷了文字,也會迷惑讀者;二是段末一行右對齊——純粹的無聊和無謂。
Tschichold 感嘆到:「為什麼這樣具有明顯缺陷的風格還需要解釋?」
參考
- Tschichold, J. ‘Why the Beginnings of Paragraphs Must be Indented’, The Form of the Book, 1991, Lund Humphries
一直很喜歡 Berthold 的字體 Collection,最近發現其中的 AG Collection 裡面的 Schoolbook 特別有意思,它的形狀特別圓,有點象之前很流行的 Avant Garde Gothic,但是其細節更嚴格,比如 e 和 s 最後都是水平,和 Helvetica 很象。我 google 一下發現一般叫 Schoolbook 的版本原來是為兒童設計的,特點為 counter 特別圓,x 高度很大,識別性很強,適合剛學習讀書的兒童。再尋找了一下,發現很多字體其實都有 Schoolbook 版本,個人覺得有些比正常版本更好更有意思。
The Grid System 是一個新近推出的網站,包含了關於網格系統、以及黃金定律、基線網格等等相關概念的各種新聞、文章、資源和工具。網站同時也與 YouWorkForThem 合作推出圖書服務,還有一個 Flickr Group: The Grid System。
最近 Extensis 為了推廣其字體管理軟件 Suitecase Fusion 2 製作了一個網站叫 Max Kerning,圍繞一個虛擬的人物 Mr. Max.
但是這個 Mr. Max 真的 Geeky 到了一定境界。簡直就是一個負面樣本。希望大家千萬不要往他這種極端走啊。
最近一個叫 Wellmedicated 的網站集合了100張古老的恐怖片海報,下面幾張我覺得特別有意思。大家如果感興趣不妨前往這裡看一下。
對於 Rex 的文章,我有幾點補充。
愛爾蘭:
愛爾蘭採用的 Gaelic script 是採用拉丁字母加上音調符號,基於中世紀的 half uncial script。其特點是大小寫混合,大寫在詞中佔小寫的x高度,筆劃特徵是扁頭筆橫持。
從《Writing & Illuminating & lettering》掃描,Edward Johnston 著,1906年。
Image: TAMALOG
總是盡量避免中文的 Typography,但看到精彩的東西還是忍不住要拿出來。這是一個餐廳的設計,設計師是日本人廣村正彰(Masaaki Hiromura)。採訪中廣村提到「漢字是世界的瑰寶」,不知道現在還有多少人能真正體會到這一點。設計對於當地的外國人很實用,昨天在倫敦傳媒學院(LCC) Bibliothèque 說到:「We love to communicate, we love to solve problems.」不能很好的解決問題、改善溝通的,大概不能算是好的設計師和 Typographer。
Image: TAMALOG
來自日文 blog TAMALOG (Blog 的設計也很好)
本文是書籍設計大師 Jan Tschichold 在企鵝出版社(Penguin Books)擔任字體排印負責人的時候寫成的。文章針對的是1950年代西方圖書的問題,描寫對象是西方文字的字體排印和書籍設計。其觀點在很多人看來比較保守、壓抑時代主旋律——創新,但倘若浮躁的今人能汲取其中哪怕是一點點的平和和嚴謹,保守一些又有何妨?
作者/ Author: Jan Tschichold © 1991 Lund Humphries
原載於/ Original from:
The Form of the Book, 1991, Lund Humphries
翻譯/ Translation: Rex Chen
與其說完美的字體排印是藝術,倒不如說是科學。對貿易的精通是絕對需要的,然而它並不是全部。精確的品味和完美的標誌,也能體現在對和諧設計規則的理解中。一般的看法是,無瑕的品味部分來源於先天的敏感:感覺。但倘若感覺無法確保無誤的判斷,那感覺也着實沒有大用處。感覺需要蛻變成對由正式決策產生的結果的認識。從這一點說,從來就沒有天生的字體排印大師,唯有長時間的自我教育才會使人掌握和精通。
如果說在對待好作品的時候沒有異見和爭論,那是錯誤的。我們並非與生俱來就有好品味,就像我們不是天生就懂得欣賞藝術品。僅從畫面上指認描繪的人和所代表的事物遠非真正理解藝術品。對於羅馬體的比例發表無知的觀點也同樣乏力。在任何情況下,爭論都是沒有意義的。那些想要說服對方的人必須比其他人要做得好一些。
好品味和完美的字體排印是超個人的。當今社會,好作品通常因為「舊式」而被錯誤地否定。因為對一般尋求對自己所謂「個性」肯定的人來說,會偏愛自己創造的怪異風格,而不願服從於客觀的品味標準。
在一件字體排印的佳作中,我們看不出藝術家本人的印鑒。某些人崇尚的個人風格,在現實中都是些微不足道的特點,很多時候偽裝成「改革和創新」,危害十足。比如喜愛混搭一些不相關的字體——也許是一個非襯線字體或是一個怪異的十九世紀手寫體;或是訂立一些看似有挑戰性的限制,比如整本書只使用一種尺寸的字體,罔顧書籍結構的複雜程度。因此個性字體排印是有問題的字體排印,只有初學者和愚蠢的人才會義無反顧的堅持。
好的。信貸危機(Credit Crunch)如火如荼的本周,愛字體的人(OK,我是學經濟的)仍然可以給自己找樂子。實在忍不住全文翻譯下 Noisy Decent Graphics 這篇文章。
作者/ Author: Ben Terrett © 2008
原載於/ Original from: Noisy Decent Graphics,2008年9月18日;
圖片/ Images: Noisy Decent Graphics
翻譯/ Translation: 經作者授權,由 Rex Chen 翻譯
現在大概無人不知銀行界產生的危機了,所有家喻戶曉的大銀行都受到牽連。危機正逐漸吞噬我們並且一天一天逼近我們的家園。儘管很長一段時間以來,我都盡量避免這個話題,但我現在實在不能再等了。
女士們先生們請讓我介紹——字距危機(Kerning Crunch)。
讓我們先看看雷曼兄弟(Lehman Brothers)。字體設計大氣、強壯、信心十足。彷彿在船頭直挺挺地站着,緊盯着對手們的臉:夥計放心,這兒沒問題!
但離近一點看,尤其是字母「A」。
這能接受嗎?靠近一點尋求安慰?有關部門是不是該過來查一查有沒問題?
「O」和「T」倒是收斂一點,但我覺得還是有點太親近了。字距危機的問題在於它讓我們對自己的價值觀產生質疑。我們是不是乘風破浪的時候離風太近的太久了?我們到底還要多親近?
勞埃德(Lloyds)大概是這些倒霉蛋裡面比較好的。他們成功解救了「O」、「Y」和「D」,但他們還是救不了所有人。
犯規最明顯的已經被主流媒體忽視了,但我們不怕,有尊嚴的 blog 就是做這種事的。所以我們靠近點看看巴克萊(Barclays)的「L」和「A」吧。
前面都是艱難險阻,朋友們。
這些銀行中的一些的名字本身就是自己最大的敵人,調好「L」、「A」、「Y」和「S」的字距從來都不是什麼容易的事。但這些人還真是喜歡冒風險,是不是?
Black Letter: 公元1407年的拉丁文手抄聖經
My Dictionary 的 Colourphilosophy 辛勤地連寫三篇關於 Black Letter 體(又稱 Gothic Script,哥特手寫體)的背景和發展的文章。涉及到歷史、文化、宗教、政治,可以看到哲學、政治和新思想對字體的發展產生了怎樣的影響,十分值得一讀。
這三篇文章再次佐證 Typography(字體排印),較視覺學科的其他方面,與人文社會歷史更強更緊密的聯繫,這也正是我們熱愛 Typography 的原因。很多 Typo 人士都是兼職的歷史學家,比如前個帖子說的 Michael Twyman 也是藝術史的學術專家,還有 Times New Roman 的創作者之一 Stanley Morrison 也是印刷學的史學家。另外,Colour 將在這三篇後再接再厲,「順着意大利文藝復興的線索,研究一下 Roman 和 Italic」。我們敬請期待。
連載一。連載二。連載三。